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 切实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02-02 20:42:49 来源:校纪委 作者:

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 切实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民族师范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印发了《青海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工作组,校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在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

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教育厅印发的《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依据校党委安排,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学校纪委结合实际,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对学校响应上级部门要求决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我省《致武汉来青、返青人员的一封信》《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告》《青海省教育厅对寒假期间赴省外教师返青工作的安排》等执行情况。

(二)学校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方案》《青海师范大学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致武汉来青、返青人员的一封信>的通知》要求,督查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1.各单位是否成立应急机制的组织领导和运行情况;

2.各项强制性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省外返校人员现状的摸排是否清楚并及时报告;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传达《致武汉来青、返青人员的一封信》,确保无一遗漏,全员知晓;

5.各单位是否及时提醒本单位所有返青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自觉主动到所在社区或防疫部门做好登记,配合相应医学检查工作;

6.各单位是否密切关注已经返青人员的自行隔离状况,开展追踪回访,建立台账;

7.假期留校人员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8.学校大门是否实行出入登记、体温检测;

9.值班值守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10.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落实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布的有关要求、方案、信息的情况;

11.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卫生防疫情况,包括对师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情况、校园卫生防疫准备情况等是否到位;

12.校外师生教育引导措施是否到位。

(三)学校涉及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重要情况。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本着各单位、部门属地化管理为主、各单位部门自查、校纪委督查的原则进行。采取“互联网+督查”“电话+督查”的方式,通过实地检查、电话询问、随机抽查、微信、QQ等途径认真开展排查,撰写专项督查通报(重要事项一事一报),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组。

三、督查组任务和职责

长:秦燕鸣

副组长:齐志强 李红霞

 员:魏海燕 许泽明

任务:督查组分为两个组,分别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职责:对学校响应上级部门要求决定执行情况、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及涉及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重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当前仍处于感染的上升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合力,坚决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做好疫情报告、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各项防控错。

(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坚决的问题将要求立行立改;对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青海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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