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震慑遏制作用不断强化。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红线,现对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省畜牧总站私设“小金库”问题。2007年7月至2015年8月,省畜牧总站将三名停薪留职职工工资和违规收取的项目管理费、招标费及创收等存入单位“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项目协调、餐饮、评标等支出。2015年9月6日,省农牧厅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省畜牧总站原站长宁金友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免去其站长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均被问责,“小金库”剩余款项予以收缴。
省妇幼保健医院原院长黄素霞退休前突击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黄素霞在担任省妇幼保健医院院长期间,违规发放2013年度超劳务津贴、目标责任考核奖、管理津贴等;离职前突击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院科室主任。2015年6月9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素霞行政记大过处分。
青海青鹏机动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邸惠兰接受关系单位邀请携家属外出旅游问题。邸惠兰于2013年、2014年两次接受关系单位邀请,携同家人外出旅游,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6月9日,深圳市青鹏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邸惠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外出旅游费用。
西宁市湟中县原妇幼保健中心、拦隆口镇中心卫生院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湟中县原妇幼保健中心于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截留儿童体检费存入单位“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等支出;湟中县拦隆口镇中心卫生院于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虚报冒领已辞退职工工资及奖金等存入单位“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等支出。2015年11月16日,湟中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湟中县妇幼保健中心主任杨春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湟中县拦隆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柴广德党内警告处分。
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大路村党支部书记王秀宾违规发放误工补贴、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王秀宾组织大路村村干部赴宁夏公款旅游;2013年12月,王秀宾违规为本人及大路村原村主任、报账员、妇联主任发放误工补贴。2015年5月4日,平安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秀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全部收缴。
海北州水利局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海北州水利局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坐支下属企业上交的承包收入等。2015年6月19日,海北州委报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海北州委委员、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海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5年7月23日,海北州监察局报经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杨海林行政记大过处分。违规发放考勤奖和购物卡予以收缴。
玉树州运输管理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3月至12月期间,玉树州运输管理处先后5次违规发放各种奖金补贴。2015年9月25日,玉树州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玉树州运输管理处处长俄周多加、副处长扎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予以收缴。
果洛州政府副州长杨英占用执法车辆、违规购车等问题。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杨英以在西宁开会、联系项目为由,占用环保水利局执法车辆,后主动补交了占用该车辆期间产生的费用;2011年12月,杨英安排果洛州政府办公室挪用特大防汛补助资金违规购置公务用车,2014年第三季度被省委巡视组发现并要求整改,2015年9月防汛资金归位。2015年12月18日,省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果洛州政府副州长杨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严治党必须严明纪律和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做“三严三实”的忠实践行者。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守住纪律红线,真正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以严明的纪律促进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