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学院、民族师范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青海师范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对2015年学校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
成人教育学院、民族师范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学校各单位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突出本单位反对“四风”和廉政风险排查、廉政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廉政宣传的经验和做法。自查内容包括:
1、落实《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青海师范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青海师范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青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的各项任务情况;
2、作风建设情况,主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校21条措施、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青海师范大学院系议事规则》等制度情况;
4、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5、纪检委员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情况;
6、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二、学校抽查
学校将由纪委牵头组织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1月13日,单位自查。
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1月30日,学校抽查。
四、几点要求
1、成人教育学院、民族师范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学校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自查,对相关文件、会议记录、配套制度等材料进行分类归档整理,11月13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校纪委。
2、学校抽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足、宣传不力、防范措施不力、责任追究不力等,将严厉进行责任追究,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自查报告材料简明扼要,突出主要做法、成效,以及存在问题的下一步工作思路。
中共青海师范大学纪委检查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