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报 (第三期)

时间:2020-02-12 12:16:17 来源:校纪委 作者:


校纪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报

(第三期)

校纪委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疫情无情人有情,防控责任重于山。校纪委根据省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方案》,省纪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等精神,依据校党委安排,向全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压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校纪委书记秦燕鸣要求纪委委员、纪委干部和各级纪检委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校党委工作安排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

按照《通知》要求,校纪委督查组通过“互联网+督查”“电话+督查”等方式分别对校办、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及部分学院开展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详细了解学校疫情防控基本情况、防疫物资设备到位情况、校园清洁卫生及公共区域卫生消毒情况、保卫值班和门卫出入人员登记和校内车辆出入登记情况,师生行踪排查及信息汇总报送情况等。总体上看,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党组织能够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学院能够责任到人,主动联系到每一位学生,做到随时沟通情况;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能够对校内所有住户、租房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城西校区家属区、住宅楼宇、电梯进行消毒校办、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能够按照学校党委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安排跟进措施。

督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离校党委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数据掌握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等问题,督查组通过电话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疫情不解除,监督检查不止步。校纪委下一步将在一线监督、延伸监督、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速从严处置,以监督实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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