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 期间纠治“四风”的通知

时间:2020-09-25 14:48:54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 期间纠治“四风”的通知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青海师范大学进一步深入纠治“四风”工作方案》《青海师范大学关于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引领广大师生做健康饮食的倡导者,保持政治定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校园氛围,现将加强“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纪律要求

      1.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接受

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

      3.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5. 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 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6. 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7.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8.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 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要坚守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廉洁过节防线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在节前做好对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打好预防针,做好提醒工作,严要求、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廉洁、节俭过节,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坚决防止 “四风”问题反弹。

四、强化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严肃执纪问责,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处。

五、各单位于2020年10月11日前将节日期间纠治“四风”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纪委。

举报邮箱:jiwei@qhnu.edu.cn

举报电话:0971-625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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