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时间:2020-12-30 11:55:52 来源: 作者:

关于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过节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和校党委的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之中,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通过一定的形式开展节前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确保清廉过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以身示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又要以上率下,确保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其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纠正“四风”和作风突出问题的工作。

二、严明规矩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违规接收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公款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私车公养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要严格执行这“六条禁令”,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廉洁文明过节。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盯紧“两节”期间“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盯紧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问题和师生在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盯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两节期间师生及相关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校纪委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处,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规矩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予通报曝光。

校纪委举报电话:0971-6316394

举报邮箱:jiwei@qhnu.edu.cn

 

 

             中共青海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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