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过节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和校党委的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之中,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通过一定的形式开展节前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确保清廉过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以身示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又要以上率下,确保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其他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纠正“四风”和作风突出问题的工作。
二、严明规矩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接收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私车公养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要严格执行这“六条禁令”,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廉洁文明过节。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盯紧“两节”期间“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盯紧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问题和师生在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盯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两节”期间师生及相关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校纪委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等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处,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规矩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校纪委举报电话:0971-6316394。
举报邮箱:jiwei@qhnu.edu.cn
中共青海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