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我从最初存在抵触情绪,到后来能够正视问题、改正错误、重整行装再出发,这个转变离不开组织的鼓励和帮助。”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干部王某此前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微腐败”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过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教育,王某放下思想包袱,恢复了干劲,在今年11月西宁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作为。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不断规范问责程序、强化问责执行,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同时,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开展暖心回访,使问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精准有效问责 督促干部履职担当
青海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两个维护”,紧盯落实重大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有效问责,今年1至10月共问责党组织4个,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2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
“板子”打得准,才能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心服口服。“在问责过程中,要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识别问题,全面查清问题原因、主观过错等情况,精准作出问责决定,既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又防止问责不力。”青海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青海省纪委监委在问责过程中既注重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注重保护干部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今年,青海省纪委监委通过直接办理、重点督办、“回头看”复查复核等方式,组织调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4起问题线索,对10个责任单位、50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谈话12人。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在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乌兰县金子海景区内基建项目、提升项目、营地项目存在违法用地情况,属于2018年11月党中央通报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查处情况后新开工、继续建设的违建别墅。该项目中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清查不彻底、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监管责任缺失,被州纪委监委予以严肃问责。州纪委监委责成乌兰县委、县政府、州自然资源局党组向州委作出深刻检查,乌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向县委作出检查。州纪委监委、乌兰县纪委监委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约谈1人。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青海省结合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办理该县某医院院长违反采购程序购买医学影像设备问题时,充分考虑该医院为尽快解决院内无法拍片、满足不了患者基本医疗需求问题。本应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但鉴于其行为主观上为公为民,事后主动认错悔错、态度端正并及时改正,经县委同意,由县纪委监委对其予以诫勉。
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协同有关部门着力维护干部权益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强化正向激励发挥作用。
在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不实举报澄清了结反馈会上,州纪委监委驻州农牧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对举报反映该院副院长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结果,为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
为帮助更多“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跟踪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同时,把回访教育情况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实事求是地对被问责、受处分干部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今年1至10月,全省提拔任用处分期满、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67人。
3年前,果洛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省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当时,工作中存在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后来,省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多次与我谈话,帮我分析问题,指明方向。”短暂的失落后,该同志又打起精神,精心钻研业务,他主持经办的相关案件证据齐全、细节详实、逻辑缜密,无一起申诉案件,成为州纪委监委的办案专家。今年8月,他被提拔到新的工作岗位。“感谢组织给我新的机会,今后我会继续履职尽责,努力把工作干得更好。”
门源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召开受处分干部集中谈心谈话会,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与近年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56名干部和1名被澄清正名的干部进行谈心交流。“今天的谈心谈话让我放下了包袱,也理解组织给予的处分是一种提醒和挽救。”一名曾受到处分的干部说。